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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美国“航行自由”:双重标准行为,借口
发布时间:2025-11-12 12:31编辑:365bet官网浏览(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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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11月11日电 (冯小燕)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张海文日前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表示,美国所谓的“航行自由”并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公海航行自由”。他指出,根据国际法,在公海行使自由有一个先决条件:它只能用于和平目的。但从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的实际行动来看,其所谓“航行自由”并没有促进地区和平,反而滋生不稳定。张海文指出,美国频繁以“航行自由”为名在南海等海域实施军事行动。该法案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质疑,甚至遭到许多国家的反对。实际上美国的这些行动大多发生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内,范围广泛、极其频繁。这些活动的本质不是保护航行权,而是通过军事存在来实现霸权目标。张海文强调:“这一行动的直接结果是对地区局势和安全局势构成严重威胁。”如果外国军舰不断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军事行动,一个国家就无法真正感到安全。他还指出,美国正在实行明显的双重标准。美军在中国或其他国家管辖海域进行军事活动时,往往无视当事国的抗议和反对。但当你和一些国家比赛时,做法就完全不同了。据一些南美国家报道,美国计划在进行军事侦察时主动通知这些国家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进行的侦查或侦察活动,参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专属经济区内进行海洋科学研究的有关程序。 “这完美体现了美国的双重标准。”张海文指出,美方对同一行为援引不同的法律依据,对不同国家和地区采取完全不同的措施。这完全违背了该国“以习惯国际法为基础”的原则。他强调,美国在世界多国管辖海域实施所谓“航行自由”行动,本质上是军事力量的展示和运用。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国际法,也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精神和规定。钍因此,美方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也不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如果美国的主张是真诚的,其行动是‘基于习惯国际法’,那么就应该有一个统一、一致的标准。”张说,国际法的适用应当保持一致,不应根据不同的目标采取不同的法律理由或行动方式。美国对各国的各种政策和操作,暴露了其以“和平”之名行“霸权”的真实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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